2018 “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暨“提升金融素养 争做金融好网民”-远离校园不良网络借贷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6日 来源:东莞银行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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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提升金融素养  争做金融好网民

 

 

远离校园不良网络借贷

 

近年来,各种“校园贷”广告充斥着高校校园,大学生因为无法偿还校园贷款因此自杀的新闻屡有发生。下面,给大家介绍常见的7个典型案例:

    一、校园“毒贷款”典型案例

 1.“不良贷”:主要指那些采取虚假宣传、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不合规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或给学生带来恶意贷款的平台。

典型案例:河南某学院大二学生,因迷恋足彩,输光生活费后开始通过网络借贷买彩,继而冒用或请求同学帮忙借贷,欠下60多万元巨债,无力偿还,跳楼自杀。

2.“高利贷”:根据最高法院规定,借贷双方约定年利率未超过24%,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利率在24%-36%系灰色地带。若借贷双方约定利率超过36%,则定为高利贷,不予支持。

  典型案例:大学生尹同学在平台申请了分期产品,产生了逾期,要交滞纳金。借款本金6000元,但是现在要还1.3万,利息高达30%。

   在河南某高校大学生,有一笔8000元的“校园贷”债务,在半年内经过借款、还款、再借款,最后总还款金额高达8万余元。

    3.“多头贷”:主要指因从多个校园贷平台进行贷款,形成一种“以贷还债”式的多头贷。

    典型案例:2016年3月,河南某大学生借用同学名义,先后通过各种网贷平台贷款,总金额超过58万元,从2015开始,开始接触各种网络贷款,种类达到了数十个。

    4.“传销贷”:主要指不法分子借助校园贷款平台招募大学生作为校园代理并要求发展学生下线进行逐级敛财。

   典型案例:2017年2月,吉林长春警方破获涉及12省市的150余大学生传销式敛财类校园贷诈骗案。诈骗团伙打着“内部有人,贷款不用还”的名义组织起了一支具有传销性质的学生大军。主人公小郑以兼职代理身份发展下线并进行逐级提成。

 5.“刷单贷”:主要指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求职心理,以贷款购物刷单获取佣金名义进行的新型诈骗。

典型案例:泰安市破获一起以校园贷为名的诈骗大学生案,犯罪嫌疑人虚构自己或自己的朋友是某校园贷款网络平台内部的工作人员,声称需要帮忙“刷单”走业务量、提升业绩,以给好处费给提成为诱饵,骗取在读大学同学等大量钱款。上当受骗在读大学生90余名,涉及多个省市39所大专院校,涉案金额180余万元。

    6.“裸条贷”:主要指不法债主通过要挟借贷者以裸照或不雅视频作为贷款抵押证据的行为。

典型案例:合肥某职业学校一大二女生,就通过裸贷借钱用来和男友花销。借来自用的本金不到5万元,一年不到,欠下的贷款本金已高达30万元,本息合计更是高达50多万元。因还不起钱,其裸持身份证照片被爆上网,家人电话也被催债电话打爆。

    7.“培训贷”:就是培训企业与信贷机构合作,由刚毕业的大学生以个人名义向信贷机构贷款作为“培训费”,“培训费”直接打入企业账户,大学生无需出钱就能接受“培训”。

 典型案例:2017年4月,广州某教育机构通过“培训课程费”为由诱骗大学生参加“即分期”贷款,致使270名学生惨遭诓骗。

 二、校园“毒贷款”有哪些特征

   1.借贷公司多为非法的民间组织。

   2.以低息指标为幌子,后续变相收取费用。

   3.以无担保吸引学生,一旦贷款逾期,就以学生家人相威胁。

   4.不需要了解征信,但要求扣留部分钱。

   5.鼓吹分期还款,期限长、额度低,其实总支付折合贷款年利率属于高利贷。

   6.贷款协议存在诸多陷阱。

  7.偿还贷款有困难时,会劝说或介绍你通过其他机构贷款归还上一笔贷款,采用滚动贷款方式,越滚越多。

 三、校园学生如何防范校园“毒贷款”

   1.应以学业为重,理性消费。

   2.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3.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

   4.不参与、不宣传“校园贷”违规违法活动。

   5.同学之间相互提醒,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6.树立科学的消费观。

   7.学习了解法律法规和金融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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