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郑重声明:
一、我行未与贷款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贷款业务合作
我行未与鑫心惠邻(深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惠邻壹(深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惠邻贰(深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惠邻叁(深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惠邻肆(深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惠邻伍(深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惠邻陆(深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惠邻柒(深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惠邻捌(深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惠邻玖(深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贷款业务合作。
如您有贷款需求,请通过我行官方渠道(如营业网点、官方网站、手机银行等)直接申请办理业务,切勿轻信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宣传,避免泄露个人信息或造成财产损失。
二、我行不违规收取任何贷款办理相关的费用
我行在办理贷款过程中不违规收取任何中介费、代办费、手续费等费用。任何机构及个人冒用我行名义实施虚假宣传、提供信贷咨询及业务办理,从中收取中介费、代办费、手续费、评估费等均属违法行为,我行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我行始终秉承“公开透明、廉洁自律”原则,严格规范员工职业操守
在办理贷款过程中,我行员工若有私自收取中介费、代办费、手续费等行为,或存在“吃、拿、卡、要”等违规违法违纪行为,请及时拨打我行服务热线956033反映,一经查实,我行将严肃处理。
四、我行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我行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警惕相关贷款中介虚假宣传套路,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通过正规渠道办理贷款业务,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声明!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