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利率与收费  /  收费标准

关于调整若干收费项目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9日 来源:东莞银行 浏览量: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行需调整若干收费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单位账户监管手续费”的服务说明

我行持续践行减费让利政策,现对该项目服务说明明确如下:

调整前: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适用客户

服务说明

单位账户

监管手续费

提供单位账户监管管理

按账户监管资金金额的0.25‰/月收取,监管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的标准收取。根据监管期限的长短可以一次性收取,也可以分期收取。监管资金金额计费基数可以为以下两种:1.以监管账户的监管初始金额或合同约定金额为基数计费;2.以监管账户借方实际发生额为基数计费。具体计费方式由合同或协议约定。

对公客户

可上浮600%,

下浮100%

调整后: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适用客户

服务说明

单位账户

监管手续费

提供单位账户监管管理

按账户监管资金金额的0.25‰/月收取,监管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的标准收取。根据监管期限的长短可以一次性收取,也可以分期收取。监管资金金额计费基数可以为以下两种:1.以监管账户的监管初始金额或合同约定金额为基数计费;2.以监管账户借方实际发生额为基数计费。具体计费方式由合同或协议约定。

对公客户

可上浮600%,

下浮100%。

本收费项目不适用于小型和微型企业。

              以上收费调整自2025年6月20日起生效。

二、调整企业数字化场景服务费—缴费服务系统平台开通费

参照同业做法,并结合业务发展实际,现对该项目做如下调整:

调整前: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适用客户

企业数字化场景服务费

缴费服务系统平台开通费

指我行向企事业单位提供的代缴费服务系统平台,包括缴费通知、订单管理、账单管理、短信催缴、用户管理、统计查询等服务,满足客户收取学杂费、物业管理费、租金、水电费等在内的各类费用的需求。

5万元/客户,开通时一次性收取。

对公客户

调整后: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适用客户

企业数字化场景服务费

缴费服务系统平台开通费

指我行向企事业单位提供的代缴费服务系统平台,包括缴费通知、订单管理、账单管理、短信催缴、用户管理、统计查询等服务,满足客户收取学杂费、物业管理费、租金、水电费等在内的各类费用的需求。

以协议定价,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户,开通时一次性收取。

对公客户

               以上收费调整自2025年9月20日起生效。

如有疑问或投诉,欢迎垂询东莞银行各营业网点或致电956033客服热线。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618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