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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私募基金募集户监督费、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服务费收费项目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5日 来源:东莞银行 浏览量: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行需新增私募基金募集户监督费、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服务费收费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私募基金募集户监督业务

私募基金募集户监督业务,是指私募基金管理人与我行签署《私募基金募集户监督协议》,在我行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我行作为监督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督协议的约定,对募集结算资金安全划转实施有效监督。

(二)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服务业务

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服务业务,是指私募基金采取不托管模式时,与私募基金管理人、我行签署《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服务协议》,在我行开立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我行作为账户服务机构,按照服务协议的约定,提供私募基金现金资产保管、划款监督、出具账户服务报告等服务。

二、收费标准

综合我行运营管理成本,将收费标准设定如下: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适用客户

私募基金募集户监督费

对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安全划转实施有效监督。

按协议约定收费,主要有两种计费模式:

1)以私募基金规模为基数收取,年费率不超过0.2%;

2)按与客户协定的固定金额收取。

私募基金管理人、

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服务费

提供私募基金现金资产保管、划款监督、出具账户服务报告等服务。

按协议约定收费,主要有两种计费模式:

1)以私募基金规模为基数收取,年费率不超过0.2%;

2)按与客户协定的固定金额收取。

私募基金管理人、

私募基金

              以上收费调整自2025年4月16日生效

如有疑问或投诉,欢迎垂询东莞银行各营业网点或致电956033客服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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