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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金融投资诈骗的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7日 来源:东莞银行 浏览量:

  2023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防范金融投资诈骗典型案例,涉及股票、基金、保险、外汇、期货等主要金融业务。为增强投资者识别、防范金融投资骗局的意识和能力,更好维护投资者的财产安全,我行现摘编部分案件,希望以此提醒广大投资者警惕各类社交平台或非正规经营机构、渠道的推荐活动,坚持理性投资,根据自身风险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产品。

  【案例一】

  2017年起,郑某伙同周某坤等人搭建“德金国际”“中辉国际”等虚假基金交易平台,仿照正规基金平台,设置了基金产品买卖、支付提现、客服投诉等全部功能,但平台实际上不能进行任何基金投资活动,郑某可以通过后台控制基金指数涨跌操控投资人盈亏。郑某招募大量代理商、业务员,使用微信等网络社交软件以投资基金理财产品为名吸引投资者。业务员冒充基金经理、投资顾问等身份,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将“德金国际”“中辉国际”等虚假基金交易平台推荐给被害人。上述平台为吸引被害人投资,向被害人发送虚假投资盈利截图营造投资回报丰厚假象,诱骗被害人注册、充值、交易,最终以收取高额手续费、控制期货类基金指数涨跌等方式骗取被害人投资款。被害人投资款均转入郑某实际控制账户,并未进行任何真实的基金投资活动。郑某等人以上述方式骗取1.2亿余元。

  【案例二】

  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唐某等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保险公司客户信息,专门挑选缺少金融领域知识、防范意识较低的老年人为目标,在杭州市拱墅区、萧山区等地假冒某保险公司、银行银保中心客服人员的身份,编造代为销售保险理财产品的事实,印制发放虚假保险理财产品宣传册,通过电话营销、线下推销等形式,以高额利息附带赠送米油等小礼品为诱饵,诱骗被害人购买虚假的基金、理财产品。同时,唐某等人利用某保险公司并购消息,编造保险公司并购需要重新办理手续等理由,诱使被害人将正规保险账户中的资金转移至该诈骗团伙指定账户。后唐某等人将账户内资金通过转账、取现等方式转移占有。唐某团伙骗取20余名被害人共计270余万元。

  【案例三】

  2021年12月,张某强、翁某波共同搭建名为“凯雷”的虚假网络投资平台,谎称可通过平台购买股票、期货、基金等金融产品投资国际市场,承诺百分之百获利。张某强将自己包装成“指导老师”,吹嘘取得国外金融博士学位、拥有丰富投资经验,指导投资人操作抢单购买“凯雷”网络投资平台上的股指、期货等虚假产品;其他团伙成员则冒充投资助理、投资者等多种身份,在微信群中吹捧张某强的专业能力,发布虚假盈利图片、虚假抢单消息等,诱使投资人相信“凯雷”平台是正规投资平台且收益有保证。张某强吸引到一定数量的投资者后,在微信群上发出特定时间购买某种金融产品的指令,要求全部操作必须在15秒以内完成,否则无法领取“红利”。被害人按照上述指导“抢单”操作后,投资款实际转入张某强指定的账户,张某强再以“操作慢了”“操作错误”等理由蒙骗投资者。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期间,张某强等人共实施犯罪43起,骗得人民币73万余元。

  不难看出,以上案例有几个共同点,那就是犯罪分子通常利用投资者金融知识欠缺、投资获利心切、风险意识淡薄等弱点,假冒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及其首席经济学家、知名基金经理和分析师,编造“高大上”的投资名目,并通过社交平台等散步有关虚假信息,营造周边人员普遍获利假象,烘托“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的氛围,将社会公众一步步诱骗引入诈骗陷阱。那么,投资者该如何鉴别真假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交易平台等信息?

  首先,证券、基金、期货、保险等金融机构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金融监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的批复方具备展业资格,投资者可通过登录金融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官方平台确认机构资质,其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csrc.gov.cn/csrc/c101969/zfxxgk_zdgk.shtml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信息查询平台:https://xkz.cbirc.gov.cn/。

   第二, 对于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社交平台主动联系自己的人员,投资者应保持谨慎态度,在接受对方帮助或建议前,应确认其所属机构的展业资格,并通过查询其所属机构的官方网站、客服电话或其他正规渠道来确认对方的身份和资质。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需通过监管机关或相关行业协会的备案,投资者在购买对方推荐的产品或服务时,也应注意核查产品或服务的合法性以保障自身权益。

   第三, 正规金融机构通常会选择本公司官方平台或其他大型平台、正规媒体账号等进行直播,其以首席策略分析师、投资经理等为主的直播一般都是真人出境,且主播的资质信息均可以通过公开渠道确认。而骗子的直播一般是通过语音形式进行的,主播资质信息难以公开获取。投资者应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不法分子的仿冒直播。

   第四, 在选择金融产品或服务前,投资者应前往正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或通过其官方网站、官方APP购买,不要点击来源不明的链接、下载来源不明的APP或扫描来源不明的二维码图片,不要因贪图小利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通过手机自带应用商店下载APP时,投资者应注意查看开发商、版权方的名称是否与公司公示信息一致。

   第五, 正规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均是以公司为主体,涉及资金的划付也是通过对公账户进行,投资者在划款环节应保持谨慎态度,如对方要求将交易资金划转到个人账户,则可以确认为非正规交易涉及诈骗了。

  简而言之,投资者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信息甄别能力,切勿轻信各种低风险高回报的虚假宣传和不切实际的承诺,随意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等敏感信息。购买产品后,要定期查看账户和投资情况,保持对投资账户的监控。如不慎被骗或遇到可疑情形,应及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银行账号等关键信息,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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