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调整和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行需新增、调整和取消若干收费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收费项目——莞e租服务费
(一)服务内容
基于我行智慧收租管理平台“莞e租”为房东客户及租客客户提供的一系列收租管理及交租查询服务,包括为房东客户提供房源管理、住户管理、财务管理、设备管理等在内的数字化场景服务,为客户搭建场景式综合金融服务,并向其提供产品咨询、方案设计、服务输出、项目协调、科技支持、售后运维等配套服务。根据不同服务场景,莞e租服务费可分为莞e租电子合同服务费、莞e租交易通知短信服务费、莞e租对客通知短信服务费和莞e租对接管理智能设备服务费。
(二)收费标准
综合我行智慧收租管理平台功能开发成本和运营管理成本,将收费标准设定如下:
收费项目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适用客户 | |
莞e租 服务费 | 莞e租电子合同服务费 | 指我行向莞e租用户提供的电子合同,用户可使用莞e租平台和租户签署电子合同,替代纸质合同,进行合同线上签署和线上管理,合同内容支持修改,支持授权他人签署。 | 1.5元/份 | 使用莞e租电子合同和租户签署租赁合同的房东及物管方 |
莞e租交易通知短信服务费 | 指我行向莞e租房东用户提供住户缴费成功的短信提醒服务,不含平台应用内(莞e租APP、小程序、PC端)财务消息提醒及微信公众号提醒服务。 | 0.1元/条 | 使用莞e租收费,并需要接收住户缴费成功的短信通知服务的房东及物管方 | |
莞e租对客通知短信服务费 | 指我行向莞e租房东用户提供对住户发送短信通知的服务(例如给逾期住户发送账单催缴短信,给在住住户发送自定义内容的短信等),不含微信公众号消息提醒服务。 | 0.1元/条 | 使用莞e租管理房屋,并需要给住户发送短信通知的房东及物管方 | |
莞e租对接管理智能设备服务费 | 指我行向莞e租房东用户提供将其莞e租房源与其智能设备(包括智能水表、智能电表、智能门锁、智能门禁)绑定,满足用户莞e租账单和设备联动管理的需求。实现例如莞e租自动定期读取设备读数并生成账单,及莞e租账单逾期时,门锁密码失效等效果。 | 按照协议约定的标准收取 | 使用莞e租管理房屋,并需要用莞e租管理智能设备的房东及物管方 | |
二、调整价格表公司外汇业务备注处的国内信用证表述
根据行业惯例和业务实际,国内信用证业务开展时不收取开证行审单费和偿付费,现对我行价格表公司外汇业务备注处的国内信用证表述作如下调整,该项调整自2024年11月1日起生效:
调整前:国内信用证参照进、出口信用证的收费标准执行。
调整后:国内信用证参照进、出口信用证的收费标准执行,其中,开证行审单费和偿付费不收取。
三、调整收费项目——易托管手续费
根据业务实际将按“年”收费降为按“次”收费,如下表所示:
调整前:
收费项目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适用客户 | 服务说明 | |
易托管 手续费 | 为交易双方提供信用中介,协助交易双方安全达成或安全退出交易 | 托管金额 | 手续费率/年 | 个人客户 | 浮动幅度及说明 |
0-50万(含) | 3‰ | 期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收取,即按年的整数倍收取。不低于200元。 | |||
50-100万(含) | 2.5‰ | 期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收取,即按年的整数倍收取。不低于1250元。 | |||
100-1000万(含) | 2‰ | 期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收取,即按年的整数倍收取。不低于2000元。 | |||
1000万元以上 | 1‰ | 期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收取,即按年的整数倍收取。不低于10000元。 | |||
调整后:
收费项目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适用客户 | 服务说明 | |
易托管手续费 | 为交易双方提供信用中介,协助交易双方安全达成或安全退出交易 | 托管金额 | 手续费率/次 | 个人客户 | |
0-50万(含) | 3‰ | ||||
50-100万(含) | 2.5‰ | ||||
100-1000万(含) | 2‰ | ||||
1000万元以上 | 1‰ | ||||
以上收费调整自2024年11月1日起生效。
四、调整收费项目——U-KEY工本费
目前我行已不再为个人客户出售“普通网银U-KEY”,只出售“蓝牙网银U-KEY”,故对该项目作如下调整:
调整前:
收费项目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适用客户 | 服务说明 |
U-KEY工本费 | 提供普通网银U-KEY | 15元/个 | 个人客户 | 该工本费标准不高于成本价 |
提供蓝牙网银U-KEY | 33元/个 | 个人客户 | 该工本费标准不高于成本价 |
调整后:
收费项目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适用客户 | 服务说明 |
U-KEY工本费 | 提供蓝牙网银U-KEY | 33元/个 | 个人客户 | 目前该工本费标准不高于成本价 |
五、取消收费项目——自助汇款(快汇通)手续费
现我行已不再为个人客户提供“快汇通”服务,故取消如下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适用客户 | |
自助汇款(快汇通) 手续费 | 支付清算 | 同城跨行 | 单笔金额5000元(含)以下3元/笔;5000-50000元(不含)5元/笔 | 个人客户 |
异地跨行 | 单笔金额5000元(含)以下5元/笔;5000-50000元(不含)8元/笔 | |||
六、取消收费项目——艺术品中心保管服务费
现我行已不再为个人客户提供“艺术品保管”服务,故取消如下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适用客户 | 服务说明 |
艺术品中心保管服务费 | 字、画类抵质押物的保管、储藏 | 0.1%-1%/年 | 个人客户 | 按授信金额或理财产品发行金额*保管费率*保管期限 |
字画类保管标的物的保管、储藏 | 0.1%-1%/年 | 按市场评估价或保险金额*保管费率*保管期限 | ||
非字、画类保管标的保管、储藏 | 0.2%-2%/年 | 按市场评估价或保险金额*保管费率*保管期限 |
七、取消收费项目——借记卡跨行存款手续费
目前我行ATM设备不具备向个人客户提供跨行存款的服务,故取消如下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适用客户 |
借记卡跨行存款手续费 | 使用他行借记卡在我行ATM办理存款业务 | 按交易金额0.1%的标准收取,最低3元,最高50元 | 个人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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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