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债券发行服务费和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信用保护费收费项目的通告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行将新增债券发行服务费和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信用保护费收费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务定义
债券发行服务是指我行为满足客户的直接融资需求,向客户提供的直接融资方案设计、债券发行条款设计及债券销售等一系列服务。
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创设服务是指我行作为创设机构,为满足发行人的融资需求,向凭证持有人就标的债务提供信用风险保护而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的服务。
二、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服务说明 |
债券发行服务费 | 向客户提供直接融资方案设计、债券发行条款设计及债券销售等一系列服务。 | 协议定价。 | 服务对象为对公客户、机构客户。 |
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信用保护费 | 本行作为创设机构,为凭证持有人就标的债务提供信用风险保护而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的服务。 | 根据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 服务对象为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投资者。 |
以上收费调整2021年10月21日起生效,如有疑问,欢迎垂询东莞银行各营业网点或致电956033客服热线。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