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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银行公开处置报废电子设备的公告

  我行拟于近期对报废的电子设备进行处置,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竞价出让,现公告如下,欢迎有关经营者积极参与。

  一、待处置报废办公资产基本情况

  由于我行后续将有相应的设备报废处置,将根据我行的需求分多次进行报废处置。中标公司与我行签订框架协议合同,合同有效期为2年。本次公开拍卖标的物初次处置的要标的物如下表,实物状况及最终数量以现场点算为准。

序号

类别

数量

1

回单机

12

2

STM设备

5

3 

柜员机(包括单取机和存取一体机)

14

合计

31

  注:以上标的物不包括有存储介质设备的配置硬盘和密码键盘,交接时须拆除交回我行人员保管,经逐台确认拆除后方允许搬离。标的物存放地点分散在我行属下网点(包括东莞市、广州市、深圳市、惠州市、佛山市、珠海市、清远市、韶关市、中山市,合肥市、长沙市),成功竞买单位需到网点现场交接,我行不负责为其统一回收。

  二、竞买单位应具备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有合法经营权的工商企业。注册资金需要500(含)万元以上(若营业执照未注明,请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与处置标的相关的经营范围或相关处置能力。

  6、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7、竞买单位之间不得有关联关系,一旦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8、不接受联合体兑标。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6日起至2024年12月2日止(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竞买单位采用电子邮箱向我行公示的邮箱进行报名。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以及相关资格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等。

  3、如报名的竞买单位达不到3家,我分行将延长竞投截止时间,并予以公告。

  四、看样、竞价时间和地点:

  1、报名结束后,我行将对报名单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竞买单位,于2024年12月6日开展现场看样和于2024年12月10日开展现场竞价,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现场看样地点:另行通知。

  3、现场兑价地点: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八路5号,东莞银行信息保障中心。

  4、如有效的竞买单位达不到3家,我分行将延长竞投截止时间,并予以公告。

  五、竞价操作

  1、竞买单位现场需提供竞买方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

  2、递交竞价保证金

  竞买单位需备好现金作为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为5000元),在指定的信封上核对公司名称及竞买方联系人方式,现场封存该保证金,在签名处、骑缝处签名,确保封存无误。

  3、竞买单位完成材料及保证金提交后,竞买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我行提供的报价单进行竞价报价。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出价的,视为放弃竞标资格。

  4、公布结果

  竞价报价结束,我行工作人员现场开启密封报价,登记报价单,公布最高中标价格(合计单价)及中标公司,若存在两家以上(含两家)并列最高价的,将对上一轮并列最高价的公司进行第二次竞价,二次竞价出价不得低于上一轮出价,直至竞出一家最高价的公司。

  5、退回竞价保证金

  未中选的公司凭身份证领回竞价保证金,中标公司竞价保证金待签署《东莞银行自助设备报废处置合同》后,并按约定时限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回竞价保证金。

  六、合同履约保证金和竞买款项处置

  1.在《东莞银行自助设备报废处置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方通过其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20000元)至我行指定账户。

  2.在每次领取处置物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方通过其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当次处置款至我行指定账户。

  3.如竞买单位中标后出现弃标等现象,无法履行合同签订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以退回。

  4.中标公司履约保证金待《东莞银行自助设备报废处置合同》到有效期后,并确认中标公司没出现违约的情况后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

  七、标的物交接

  中标公司应在收到我行回收处置通知5个工作日内自行到处置物存放地点领取,标的物不包括有存储介质设备的配置硬盘和密码键盘,超出上述期限未领取的,标的物风险由竞买单位承担。中标公司不得以处置物数量少或距离远等任何原因拒绝上门回收,否则将视为中标公司违约,我行有权终止执行处置合同,并且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八、特别提醒

  1、竞买单位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报价应包括竞买单位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竞买有关的费用,竞买单位提供上门回收服务,承担因此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搬运、邮寄及装卸等所有费用,我行不再就价格问题另行协商。

  2、处置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我行不承担处置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单位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单位参加竞买的,视为对处置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处置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意向竞买单位不报价的,取消参与本次竞买的资格,竞买单位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单位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竞买。意向竞买单位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竞买单位的公平竞争,如存在损害我行或者其他竞买单位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则取消参与本次及以后竞买的资格。

  5、本项目的保证金及成交价款不得由意向竞买方以外的第三人代付。

  九、处置合同主要条款

  1.处置标的物的回收、运送及装卸等一切费用由中标公司自行承担。

  2.中标公司必须自觉遵守我行各项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竞买纪律。

  3.中标公司应于合同生效后每次运走处置物后两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次交易款项。

  4.中标公司应在收到我行回收处置通知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当次处置物运走,否则,视同中标公司违约,我行有权终止执行处置合同。

  5.中标公司在搬运前必须将配置有存储介质设备的硬盘和密码键盘拆除,交由我行人员保管,经逐台确认拆除后方允许搬离存放点。

  6.中标公司在货物交接后必须进行破坏性处理,并承诺不再流入市场。

  7.中标公司在拆除、装运工作过程中,须按我行要求做好配合工作的。

  8.若中标公司给我行造成经济损失或扰乱竞卖现场秩序的,中标公司将负责全额赔偿,并取消参与本次及以后竞买的资格。

  9.中标公司在标的物搬运时必须遵守我行管理规定,如因我行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时搬运,则搬运日期可按实际情况顺延。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八路5号东莞银行资讯科技部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 0769-22118335

  邮箱:huhc@dongguanbank.cn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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