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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的有关批复,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已受让发起设立的灵山泰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山村银40%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本行持有灵山村银70%股份,灵山村银成为本行新增控股子公司。

特此公告。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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