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投资计划、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业资产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风格稳健、操作模式灵活、项目运作高效、客户体验至上。
(1)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
是指我行购买其他商业银行针对金融同业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2)同业借款
是指我行与设立在中国境内的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具有办理同业借款业务资格的非银金融机构开展的资金借出业务。
(3)资产证券化业务
是指我行购买在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资产证券化是指将原始权益人/发起人不易流通的存量资产或可预见的未来收入,通过结构化设计进行信用增级,成为资本市场可销售和流通的金融产品的过程。
(4)非标债权投资
是指我行投资各类非标转化债权类资产的行为,包括信托投资计划、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业资产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产品等。
(5)创新产品
指我行投资符合监管要求的其他同业金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