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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行使征信权利,警惕“征信修复”骗局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7日 来源:东莞银行 浏览量:

  “信用信息修复”不等于“征信修复”

  “信用信息修复”是指信用主体(自然人和企业)因本身失信行为遭受行政处罚后,及时对失信行为进行纠正,相关机构对其信用信息开展修复管理。有部分个人、机构对此进行误读,认为逾期信贷结清后即可在征信报告上消除逾期记录,更有非法中介借机炒作宣传,实施“征信修复”诈骗。“信用信息修复”并不适用于征信领域,征信领域也不存在‘修复’、‘洗白’等说法,凡是声称合法的、收费的“征信修复”都是骗局。

  “征信修复”主要有三类诈骗类型

  一是征信修复洗白诈骗。主要针对失信群体。“征信修复”职业代理人通过教唆个人捏造不实理由,甚至伪造证件、制作虚假材料,或者恶意投诉相关金融机构等非法手段,以图修改不良信息,修改失败后不退款或失联。

  二是征信加盟代理诈骗。主要针对创业人群。部分机构或个人以征信市场需求量大,有前景为由,诱导用代理、加盟方式办理“征信修复”业务,以此骗取代理、加盟费用。

  三是征信考证诈骗。主要针对创业、就业人群和失信群体。部分机构或个人以培养“征信修复”专业人才为口号,谎称教授征信修复技巧或提供征信修复师考证服务,实则骗取高额费用或个人信息。

  《征信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个人对本人信息享有查询、异议的权利。消费者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个人信用报告代理查询服务点查询、各地征信中心现场查询等方式查询个人征信报告,如对征信报告上的记录有异议,可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申请,切勿相信所谓的“征信修复”。消费者应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保护好个人金融信息和家庭信息,避免出现信息外泄、信息盗用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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