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会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4年9月6日(星期五)上午10:00正式开始,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东莞银行大厦4楼多功能会议厅。
三、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现场召开,并表决。
五、会议出席人员
(一)截至2024年9月6日10:00,登记于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以授权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
(四)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审议(报告)事项
(一)关于申请延长《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中有效期限的议案
(二)关于申请延长《关于本行申请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过程中的授权的议案》中授权期限的议案
(三)关于确认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申报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上半年)相关财务资料并批准报出的议案
(四)关于确认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4年上半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五)关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发行债券的议案
(六)关于修订《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任命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七)关于修订《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七、关于独立董事意见的说明
本公司5名独立董事从审议程序、议题内容等方面分别对《关于申请延长<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中有效期限的议案》《关于申请延长<关于本行申请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过程中的授权的议案>中授权期限的议案》《关于确认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申报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上半年)相关财务资料并批准报出的议案》《关于确认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4年上半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发行债券的议案》《关于修订<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任命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均认为上述议案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题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登记办法
(一)法人股东代表(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以下资料办理登记手续:
1.股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股东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参加须提供);
4.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有变更另需提供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5.出席会议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可在本公司官方网站下载或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领取。
(二)个人股东持股权证书原件及本人签字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股东登记表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持委托人股权证书原件及委托人签字的股权证书复印件、股东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代理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9月6日上午10:00开始,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9月4日、9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9月6日(上午9:30—10:00)。登记地点为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东莞银行大厦15楼)。
九、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联系人:丁先生、郭先生
联系电话:0769-22865285、22102097
传真:0769-22116029
(二)已作会议登记的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报到时须凭个人身份证签到;未作会议登记的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报到时必须提供本公告第八项会议登记办法要求的股东证明资料。
(三)本公司按本次会议股权登记起始日的工商登记注册资本确认股东表决股份数。
备查文件:
5名独立董事对相关议题签署的独立意见文件。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