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简介:
个人房屋租赁贷款指我行向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用于本人支付房屋租金等相关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业务特色:
1.贷款成数高、贷款期限长;
2.满足多种租赁房业态的需求。
申办条件:
1.租赁房公司:(1)应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企业法人单位,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2)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经济状态,具备回购担保能力;(3)最近两年征信记录中无不良信用记录;(4)取得了出租房屋的产权或者租赁权;(5)无逃废债相关记录;(6)在我行开立销售款监管账户。
2.借款人:(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还款能力的自然人;(2)已与租赁房公司签订租赁合同;(3)已交齐制度规定的租赁首付款;(4)有稳定经济收入和良好的还款能力;(5)提供有效的担保;(6)同意由我行将贷款划入租赁房公司在我行开立的账户。
申请资料:
1.租赁房公司:(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近期财务报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成立批文或章程,贷款证(卡)等;(2)取得了出租房屋的产权或者租赁权的相关证明;(3)对项目和租赁房公司的调查情况,新建类的需要调查其投资进度,工程进度的相关资料。
2.借款人需要提供的资料:(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及/或营业执照等;(2)租赁合同及首期款项支付证明;(3)有稳定经济收入和良好的还款能力的证明;
服务渠道:
本行各营业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