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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保兑

一、概念
    指银行即保兑行(通常是通知行,也可以是其他的第三方银行)接受开证行或受益人的委托/请求,以自己的名义对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承担保证兑付的义务。

二、分类
    信用证保兑可分类为:公开保兑和沉默保兑。公开保兑指根据开证行的授权或委托,保兑行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并通知开证行;沉默保兑指在受益人的申请下而无需通知开证行,保兑行直接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的行为。

三、特点
    双重付款保证:保兑行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后,即对信用证独立负责,承担必须付款的责任。受益人在获得开证行有条件付款承诺之外,还获得了保兑行额外的有条件付款承诺,使受益人拥有双重付款保证。
    有效防范开证行风险:在保兑行已经议付或代为付款后,即使开证行倒闭或无理拒付,都无权向出口商(受益人)进行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