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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保外债

一、概念
    我行为境内客户开立以境外银行为受益人的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协助其获得境外融资的行为。

二、适用客户
   境内企业(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除外)

三、产品特点
    (一)获得境外低成本融资。
    (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须经审计。
    (三)融资上限不超过其净资产的两倍。
    (四)期限可根据实际需要灵活制订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相应担保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