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我行为境内客户开立以境外银行为受益人的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用于担保境外客户获得境外融资的行为。
二、适用客户 境内企业的上下游、母公司、分公司或子公司
三、产品特点 (一)协助境外企业获得境外低成本融资。 (二)内保外贷项下资金可通过债权或者股权(FDI)等形式调回境内使用。 (三)期限可根据实际需要灵活制订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相应担保期限。 (四)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只能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不足,不得用于弥补长期项目投资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