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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国内信用证

一、概念
    国内信用证指在企业单位之间货物和服务贸易结算中,银行根据买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卖方(受益人)开立、对相符交单予以付款的承诺。

二、特点
    (一)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
    (二)在授信额度下,可提供减、免保证金开证;
    (三)可同时为客户提供后续的买方押汇等服务。

三、适用客户及业务
    (一)买卖双方基于合作初期,利用银行信用以提升贸易的可信度;
    (二)商品处于卖方市场,且卖方需要使用国内信用证方式进行融资、结算;
    (三)买方流动资金不充裕,有使用贸易融资的打算。

四、产品优势
    (一)改善谈判地位:开立信用证相当于为卖方提供了商业信用以外的有条件银行付款承诺,增强了客户的信用,便于卖方进行融资,买方可据此争取到比较合理的货物价位;
    (二)货物有所保障:变商业信用为银行信用,银行的介入可以使贸易本身更有保证,通过单据和条款,有效控制货权、装期以及货物质量;
    (三)减少资金占压;对于利用银行授信减、免保证金开证的买方而言,在开证到付款期间可减少自有资金的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