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国内信用证卖方议付是指我行根据国内信用证受益人(卖方)的要求,审核以其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信用证修改(如有)及信用证项下全套单据,凭“单证相符、单单一致”的全套单据或存在不符点但开证行/保兑行已确认到期付款的情况下向受益人预付款项,从而购买单据的短期融资行为。
二、特点
(一)议付行为发生在议付行审核受益人提交的单据,认为单证相符时,给客户提供融资,或单证存在不符点,经电提,开证行同意接受不符点的情况下,给客户提供融资;
(二)国内信用证卖方议付无需授信,不占用客户额度。
三、适用客户及业务
适用于以国内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的卖方企业。
四、产品优势
(一)随时申请,手续简便;
(二)获得银行资金支持,可解决短期资金困难,扩大业务规模;
(三)无需提供票据以外的其他抵、质押品或保证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