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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非税收入收缴业务

1.业务简介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地方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人等。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范围。

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包括中央非税收入收缴业务与地方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其中地方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包括省级、市县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

2.解决方案

基本上以信息系统为技术支撑,对非税收入收缴进行规范,对代理银行而言,主要业务要求如下: 当地财政局或非税管理局在代理银行设立非税收缴专户,用于收缴当地所有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向缴款人开具专用的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缴款人凭缴款通知书到代理银行指定渠道缴款。代理银行定期根据财政局或非税管理局的分成指令,将非税收缴专户里的资金划至国库与当地财政专户。部分地方财政对非税收入票据制定了严格规范的使用程序,代理银行须按要求做好非税凭证的管理工作。

(1)现场缴款 缴款人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我行柜台缴款,我行经办人根据一般缴款书的信息在系统上录入执收单位与缴款通知书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根据客户的要求选择现金或转账缴款方式进行缴费,并现场打印票据。

(2)缴款确认 对于缴款人通过其他银行或网上银行,先将应缴款项划入非税收入专户的,客户凭缴款书在我行柜台确认收费,并打印票据。

(3)资金退付 对于与非税局对账后发现的差错,或转入专户的不明入账,我行根据财政局与非税局的要求,在系统申请办理资金退付业务。

(4)划款 政财自身的非税系统将收到的款项进行分成,我行根据分成结果,按要求将非税专户有资金划至国库或财政专户。

(5)票据管理 我行按财政非税局的要求,作好财政票据的领用、保管、上缴等工作。非税票据作重要空白凭证严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