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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将人力资源视为最重要资产的任何公司,注定迟早要面临某种失败

 --伯纳德.塔皮(法国工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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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质押授信业务

    是指借款人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其自有的动产作质押,交由我行认可的监管方监管,向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授信业务。

    一、申请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
    (二)有固定经营场所,合法经营; 
    (三)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
    (四)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企业主要股东和经营者无不良记录;
    (六)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户或一般结算户;
    (七)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期限、质押率

     期限:一年以内。
     质押率: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70%。

    三、利率和费率

     利率:具体利率按人行及我行有关规定执行。
     费率:根据授信额度按年计收一定比例的贷款承诺费。

    四、具体咨询方式

    东莞银行营业网点的对公柜台
    公司业务部电话0769-22113801
    客户服务电话服务热线0769-22118118转人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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