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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集群贷款业务是指以担保形式对市场内一些有实力、信誉好、发展前景良好的商户进行集群授信的服务模式。
一、申请条件
(一)取得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 (二)租金缴付正常的; (三)信用良好的; (四)经营正常、具备还款付息能力的; (五)本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授信期限
授信有效期为1-2年,单笔贷款使用期不得超过授信有效期。
三、利率及费用
利率:具体利率按人行及本行有关规定执行。 费用:根据授信额度按年计收一定比例的额度管理费。
四、具体咨询方式
东莞银行营业网点的对公柜台 公司业务部电话0769-22113801 客户服务电话服务热线0769-22118118转人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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