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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时,本行应投标人(申请人)的请求而向招标人开立的银行保函,保证投标人在开标前不中途撤消投标,中标后不拒绝签约和不拒绝交付履约金,否则,银行负责赔偿招标人的损失或在保函范围内向其支付规定的金额。
申请保函的条件
1.财务制度健全,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 2.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 3.已与交易对方签订合同、协议,或收到对方邀约或通知(如中标通知); 4.能够提供符合本行要求的保证金或反担保。
收费标准
按开出保函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
具体咨询方式
东莞银行营业网点的对公柜台 公司业务部电话0769-22113801 客户服务电话服务热线0769-22118118转人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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