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支票户是指以个人信用为保证,以支票为结算凭证的活期账户;由个人签发的,委托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一、业务特点 (一)个人支票即签即付,不受商户硬件条件限制,也无需找赎; (二)适用于收付金额较大且交易次数频繁的储户; (三)减少现金流通量,提高资金安全性和结算效率; (四) 可用于转帐,也可用于支取现金; (五)个人支票最低开户金额为人民币 1 万元。 二、账户功能 (一) 适用于东莞市及珠江三角洲地区内各种款项的结算; (二)办理汇兑、银行汇票业务。 三、申请条件 (一)有东莞市常住户口或暂住户口的居民、持有回乡证和东莞市居住证的港澳台同胞、持有一年以上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证的外国人; (二)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并有结算需要。 四、开户手续 (一)申请人向银行提供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填写个人支票开户申请书并预留印鉴,银行审核后开立帐户; (三)个人支票帐户起存金额为壹万元。 五、注意事项 (一)个人支票的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到期日遇例假日顺延; (二)出票人不得超过个人支票帐户余额签发个人支票,不得签发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业务详情请向本行各营业网点咨询或致电服务热线0769-22118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