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
中小企业融资
存款业务
贷款业务
投资理财
中间业务
其他业务

企业家名言录 4 更多
  不将人力资源视为最重要资产的任何公司,注定迟早要面临某种失败

 --伯纳德.塔皮(法国工业家)



  首页 > 公司业务 > 存款业务 > 单位活期存款

单位活期存款

    单位活期存款是指不规定存款期限,可以随时存取,并依照活期存款利率按季计取利息的存款。单位活期存款账户按用途分为以下几种: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一、单位活期存款账户的规定 

    (一)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二)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三)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四)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二、开立单位活期存款账户的手续 

    (一)企事业单位持下列资料到东莞银行任一营业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二)营业执照》或有权部门的批文、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l份; 
    (三)机构代码证; 
    (四)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新开立基本账户无须提供); 
    (五)开户申请书一式二份(由本行提供); 
    (六)印鉴卡(由本行提供); 
    (七)需经人民银行核准的账户,本行办妥后将会尽快地通知您。 

    三、具体咨询方式

    东莞银行营业网点对公柜台或致电服务热线0769-22118118进行咨询。

 

行长信箱 离行办公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免责声明 收藏我们  
粤ICP备08026560号©2008 东莞银行版权所有 服务电话 0769-96228